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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支持县域经济“1+6+2”政策文件 少数民族聚居县全部纳入 占比七成
来源:自治区民宗委网站     发布日期:2017-10-20 09:02

 

   9月2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自治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1+6+2”系列政策文件情况,支持除21个城市主城区以外的90个县(市、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广西64个少数民族聚居县(市、区)全部纳入此范围,占71.1%。

  据介绍,“1+6+2”系列政策文件的“1”就是一个主文件,即《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决定》,重点围绕县域重大项目、重要领域、重点工作,创新出台系列政策措施,在重大项目建设、财税支持、土地保障、金融服务、人才支撑等方面给予重点保障。“6”就是6个配套文件,包括特色农业示范区、工业园区、特色旅游、特色小镇、金融支持、财政体制改革等6个实施意见,是对主文件的进一步细化落实,明确了目标任务,指出了工作重点和努力方向,提出了一系列支持政策措施。“2”就是一个分类考核意见和一个“十三五”规划,即《关于加强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的意见》和《广西县域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了广西县域经济发展的考核导向和工作方向。

  据悉,下一步广西还将印发实施任务分工方案,加强政策的推动落实,组织实施县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提升两个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县域经济发展项目服务活动,开展每年度县域经济发展分类考核和先进县、进步县评比表彰,推动民族地区县域经济发展实现新跨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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