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79号)要求和精神,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出台实施。
《实施意见》指出,“十三五”时期,广西要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坚持加快发展、缩小差距,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坚持绿色发展、保护生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坚持国家支持、自力更生,坚持民族团结、共同发展,着力解决制约我区发展的突出短板和薄弱环节,促进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团结和谐的社会生态、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奋力实现“两个建成”目标,确保到2020年我区与全国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
《实施意见》明确,“十三五”时期,要完成九个方面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一是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脱贫目标;分类推进特殊贫困地区发展;调动各方力量合力攻坚。二是促进经济跨越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群众生产生活设施建设;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特别是推进以人为核心和以民族文化为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支持产业技术创新,积极开展科普服务。三是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教育发展水平,积极稳妥开展壮汉双语教育,建立完善教师队伍建设长效机制;大力促进就业创业;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健全基本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推进文化繁荣发展,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事业,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四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资源节约循环高效利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环境污染治理。五是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扩大沿边对外开放合作;加强内陆对外开放合作;加强民族工作对外交流合作。六是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实现人口较少民族同步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七是加快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加强少数民族特色民居保护和环境整治;保护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八是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建设;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水平;建立健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机制。九是创新民族事务治理体系。提升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壮大少数民族各类人才队伍;加快民族事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
“十三五”时期,广西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加快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抓好昆明—南宁高速铁路建设,积极推进贵阳—南宁高速铁路建设,开工建设防城港—东兴铁路、南宁—崇左城际铁路,积极推进北海—玉林—梧州—贺州城际铁路前期工作。继续推进西江航运干线扩能,建成贵港二线船闸和梧州至肇庆一级航道。新建玉林、贺州机场,迁建梧州机场,改扩建桂林机场。全面推进“高铁市市通、高速县县通、民航片片通、内河条条通”,加快构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结合国家高速公路、国省道、农村公路规划建设,加强主要景区、旅游景区、景点连接,提高通往景区道路等级和养护水平。合理布局建设旅游集散中心和咨询中心。加快推进西江等干支流及中心小河流治理,建设大藤峡、落久等枢纽工程。推进桂中治旱乐滩水库引水灌区二期、驮英水库及灌区、百色水库灌区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推进大藤峡水利枢纽灌区前期工作。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完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宽带广西”战略,加快建设中国—东盟信息港,推进广西云计算中心等工程建设,加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络建设,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支持少数民族语言网站建设。继续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加强能源保障体系建设,支持油气管道建设。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基地建设。广西通过加快加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基础设施建设,为促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
广西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办好各级各类教育。组织实施壮汉双语教学活动。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服务业、劳动密集型产业和少数民族特色技能型产业,支持发展中小微企业。鼓励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大对各类失业再就业人员、城镇下岗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加强残疾人职业技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合理确定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持公益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加强对留守儿童、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社会服务。健全和稳定县、乡、村三级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加强薄弱学科和重点临床专科建设。新增医疗卫生资源重点向贫困县、自治县、边境县(市、区)、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倾斜。推进广西国际壮医医院建设。实施基层中医药民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标准化自治区级、市级、县级中医壮瑶医医院。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壮瑶医科,全面改善中医民族医院基础设施条件。加强国家和自治区级示范性中医壮瑶医临床研究基地、区域性中医壮瑶医药医疗中心和重点专科建设。推进世界级广西药用植物园建设。完善壮瑶医药基础理论,推动壮瑶医药质量标准体系纳入国家标准体系。广西立足满足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着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为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建设健康广西奠定民生保障基础。
广西推进文化繁荣发展。举办全区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和全区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支持和鼓励我区优秀文艺作品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曲艺展演、少数民族美术作品展和少数民族戏剧会演。加强少数民族文字报刊、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能力建设,逐年增加保障经费。支持壮汉双语优秀文化作品互译,鼓励创作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电视剧、纪录片、戏剧、歌舞、动漫、出版物等文化精品。特别是充分利用人口较少民族的民间故事、神话传说、民族史诗、音乐舞蹈等文化资源,鼓励创作人口较少民族文化题材广播影视节目。积极推荐少数民族优秀作品申报国家“丝绸之路影视桥”、“丝路书香”和经典中国国际出版工程。加强国门书店建设,支持边境县(市、区)新华书店转型升级。继续实施少数民族新闻出版“东风工程”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出版规划项目。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农家书屋建设,建立少数民族聚居区壮汉双语教育的多媒体卫星数字服务平台。支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网络传播平台建设。培养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编辑、记者和作家。重点抢救和保护少数民族传统经典、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技艺、医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完善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加大对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濒危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保护力度。广西坚定文化自信发展思路,大力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不断激发民族文化创新能力,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力量。
广西继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以桂北南岭山地森林生态屏障、十万大山生态功能区、桂西北石漠化生态修复区、西江千里绿色走廊、北部湾绿色生态屏障为骨架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大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深入实施“绿满八桂”工程,推进天然林保护、沿海防护林、生态公益林建设。实行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继续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统筹城乡供水、改水改厕和垃圾污水处理,推进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广西牢固树立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通过推进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生态文明建设,为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区美丽和谐、宜居舒适的生态环境营造良好氛围,为建设美丽广西和保护优质生态安全作贡献。
广西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积极推进中国—中南半岛经济走廊建设。依托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澜沧江—湄公河合作机制、桂港澳台合作机制,促进我区与东盟和周边地区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越德天—板约瀑布跨境旅游合作区、东兴—芒街跨境经济合作区、凭祥—同登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推动中国龙邦—越南茶岭跨境经济合作区纳入两国共同总体方案,加快东兴、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和重点开发开放实验区建设。继续鼓励我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参与实施援外项目。实施中国—东盟科技伙伴计划,合作建设科技研发和转移机构、科技示范园区、联合实验室,打造国际合作基地。依托南宁中心城市和北部湾城市群,加强对外经贸合作,推进南宁综合保税区、钦州保税港区、凭祥综合保税区建设,培育形成一批国际加工贸易基地、服务外包基地和保税物流基地。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整合优化,加快建设中国—东盟边境贸易凭祥国检试验区,积极争取符合条件的地区新设综合保税区和保税监管场所。继续支持办好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及相关论坛、活动。广西坚持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理念,通过推进全方位开放合作,努力构建西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着力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为形成“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不懈努力。
广西切实促进人口较少民族加快发展。重点扶持164个京族、毛南族、仫佬族聚居行政村(人口较少民族人口比例不低于20%)及所辖人口相对集中的自然村屯发展,推动京族聚居区率先奔小康、毛南族和仫佬族聚居区如期脱贫摘帽。实现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县县通高速公路。推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乡乡通二级路,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硬化路,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村内道路硬化和建制村通客运班车。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深入实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推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东兴市推进开放开发实验区建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支持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建设一批工业园区和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发展产业化示范基地、龙头企业,增强县域经济发展实力。支持东兴发展跨境旅游。支持毛南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依托牛角寨、文雅天坑、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和依托小长安、高山草甸等自然风光,打造一批精品旅游线路。扶持建设民族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支持办好京族哈节、毛南族分龙节、仫佬族依饭节等传统节庆活动,促进文化生态旅游业发展。进一步完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县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足球场、体育场等公共服务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各类民族博物馆,适当设立人口较少民族文物展览室、陈列室或文化展厅,推动人口较少民族网上博物馆、数字展厅建设。重点保护发展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打猴鼓舞、花竹帽编织技艺和肥套,京族独弦琴艺术和哈节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代表性项目。广西坚持“五位一体”发展理念,贯彻落新发展思路,全面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发展,为促进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并与全国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奠定良好基础。
广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筑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保障行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以开展“和谐壮乡·团结进步”为主题,以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民族节日活动为载体,加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关于民族工作重要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系列重要论述的宣传教育。把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全面推进我区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和民族法制体系。建立以乡镇(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为依托的网格化管理模式,鼓励开展各民族结对帮扶、共度节庆等交流活动,推动城市民族工作规范化、社会化。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建立健全有利于少数民族群众进入城市、融入城市的体制机制,保障少数民族群众享有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合法权益。大力培养、大胆选拔、充分信任、放手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注重培养优秀中高级少数民族领导干部,培养长期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工作的汉族干部,保持干部队伍的合理结构。加强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学科带头人培养,大力引进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门人才,支持和鼓励各类人才到少数民族聚居区发展、创业。加快民族事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民族事务管理现代化水平。加强民族问题相关舆情监测,建立健全预警监测体系和应急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广西坚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加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为谱写新时代广西民族团结新篇章而继续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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