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主要职责
|
具体工作事项
|
备注
|
1
|
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检查、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在柳州的贯彻实施。
|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
|
组织、协调和推动党的宗教政策和国家宗教事务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实施和检查
|
2
|
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市宗教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对宗教发展趋势和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牵头起草我市宗教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策性文件草案
|
|
组织贯彻实施宗教工作政策、地方性法规
|
组织开展宗教问题和情况的调研
|
对宗教发展趋势和宗教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
3
|
指导全市各县区宗教事务工作,组织培训宗教工作干部,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
指导全市各县(区)宗教部门依法做好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工作
|
|
组织开展全市宗教工作干部的培训工作
|
协助各级人民政府及时处理宗教方面的突发事件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
|
4
|
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调动宗教界的积极性,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帮助宗教团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按照自身特点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帮助他们做好对宗教职业人员的选拨、培培养工作。
|
对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守法、拥护社会主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教育
|
|
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人士的爱国统一战线
|
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
|
指导、支持、帮助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等市级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选拨、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
|
5
|
依法承办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的相关事务,管理好柳州市一级宗教团体;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做好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
依法承办设立宗教活动场所以及宗教团体的相关事务,指导、协调做好宗教团体换届工作
|
|
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对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事务实施管理
|
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协调宗教组织和信教公民在宗教问题上与社会其他方面的关系
|
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做好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涉及宗教问题的书刊等宣传品的审查工作
|
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配合政法部门揭露和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
|
6
|
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
了解掌握境外宗教情况,指导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按照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和外事纪律开展对外交往
|
|
研究境外宗教势力与我市宗教的关系,提出抵御境外宗教敌对势力对我市进行渗透的意见建议、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对我进行的渗透活动
|
做好宗教政策的对外宣传工作
|
组织协调宗教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活动,协同有关方面处理宗教涉外事宜
|
7
|
承办市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