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4-11-20 15: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以来,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等部门关于全区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函[2012]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12]17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委2012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构职能。为了更好的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我委成立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明山 主任
副组长:苏格真 副主任
赵 铁 纪检组长
成 员:班雪梅 办公室主任
韦喜东 民族经济发展科科长
黄 杰 政策法规与监督检查科
李云驰 市民语办主任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设立在本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覃茂昌同志兼任,副主任由班雪梅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委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制定实施方案以及开展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形式、制度统一规范和管理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程序。根据《条例》及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范的新要求,研究起草了《柳州市机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务公开六项制度及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等文件,就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制定了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集体审核制度、预审制度、群众监督制度、考核评议制度及备案制度,制定了我委明确的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图,着力推进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完善公开机制,及时更新信息。一是完善公文信息审核机制。各科室(二层机构)在起草文件时,坚决按照柳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前审查相关规定要求,对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提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公开的建议,同时说明理由;委办公室在核稿时,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审核内容;最后签发文件的委领导负责对是否公开进行审核把关。二是加强科室间沟通协调。对政府信息涉及委内四个科室(含二层机构)的,相互协调取得一致后进行公开。按规定完成每月的发布公开信息量,规范编制、公布了《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四)健全公开载体,规范公开运行。一是配合《条例》实施,明确了我委政府信息重点公开的范围,对于重点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在网上发布。二是加强网站建设,在我委网站上专门开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进行梳理,尽力加大公开力度,充实相关内容。三是开展培训。组织各科室(含二层机构)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法规,并进行相关培训,解读《条例》内容,促进依法行政,安排了1名兼职人员参加了市政府信息产业办公室举办的所有相关学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2012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
公民民族成份更改审批操作规范》;《
公民民族成份更改审批指南》;《自治区民委 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切实做好民族成份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关于成立柳州市民族工作委员会的通知》等民族成份更改、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律法规类和动态信息类。针对《通知》的要求,我委认真挖掘信息资源,进行认真梳理,将法规公文、工作信息、办事指南等信息作为公开的重点。2012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5条,全部在网上公布,其中政策法规栏11条,网上办公栏5条,政务动态栏18条,依申请公开栏14条,其它信息161条。
(二)公开形式。互联网“中国柳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uzhou.gov.cn/)和“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网站” (http://www.fldcoffee.com/zwgk/sqgk/)。为方便公众查阅,我委定期将主动公开的公文信息的电子版及纸质等报送市档案馆,供市民了解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接待的情况
2012年度我委未收到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件。访问咨询共27件,其中:已办结5件,不符合受理范围的有22件,结办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依靠原有业务工作的实施设备完成,没有购置专门的实施设备,因此没有专门的财政经费和支出;2012年,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没有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没有发生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度我委未发生针对我委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信息公开技术手段的更新还较慢,硬件设施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信息公开相关培训还不是很到位,导致公开信息分类和合理性与相关要求还有差距;
(三)部分科室有时因工作量大,未能保证及时公开,影响时效性。
为此,下一步我委将着重加强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及时公开信息,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内容,继续梳理提炼我委工作进展、政务动态、领导活动等信息,深入挖掘业务类信息,尽可能以最大范围公布,并按规定及时录入发布在网上。
(二)加强制度落实。按照《条例》有关要求,根据工作实际,不断完善我委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并把各项制度落到实处。调动各科室(含二层机构)的积极性,及时提供更新信息,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三)强化日常管理。将信息公开工作和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重点保证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
七、附表
柳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2年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0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0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条 | 0 |
行政申诉数 | 条 | 0 |